本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吴敏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副主任,免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铭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丽红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审理监督科科长;
邰婕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臻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科长;
王戈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科长;
薛毅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审理监督科副科长;
黄永昌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劳动保障监管科副科长;
黄莹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科科长;
苏斌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基金结算科科长,免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科长职务;
吴倩倩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科长,免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基金结算科科长职务;
张敏明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院长(副主任);
严宇斐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院长(副主任);
陆政龙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院长(副主任);
钱辉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院长(副主任);
潘道干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徐磊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审理监督科副科长;
陆勇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欠薪治理科副科长;
赵冬梅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欠薪治理科副科长;
聂云峰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欠薪治理科副科长;
邬薇波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欠薪治理科副科长;
黄敏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劳动保障监管科副科长;
龚思远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审理庭庭长;
杨健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速裁庭庭长;
免去奚利君同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韩旭同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科长职务;
免去王强同志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科长职务;
原市劳动监察大队与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中层职务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中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