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2000套激光通信及强激光光学元件 |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科创园B幢 |
苏州图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盛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图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租用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保税区科创园B幢的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571m2,建设年产2000套激光通信及强激光光学元件项目。 |
1、废气:项目擦拭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在厂间无组织通风排放;喷砂过程产生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剩余颗粒物在厂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少量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75dB(A)- 80dB(A)。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生产设备等均采用性能好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噪声发生源强小的;②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污染源均安排在厂房中央并置于室内,有效降低了噪声传播的强度。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所统一清运填埋处理,固废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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