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张家港市水务局积极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相关工作,强化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扩大取水许可“区域评估+告知承诺”覆盖范围,进一步优化水务营商环境。
2024年10月完成张家港保税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批复,2024年12月印发《张家港市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2025年1月完成张家港经开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批复。评估成果作为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申请的基本依据和约束条件,对符合区域评估要求的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免除水资源论证单项评估,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使取水许可的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下一步,张家港市水务局将通过“综合查一次”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互联网+监管”,强化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良好守信践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