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内河码头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引导相关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每年一季度,张家港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会对辖区内河码头企业进行上一年度的分类分级评定。目前,张家港市2024年度辖区港口分类分级评定工作已全面完成。
在张家港经开区(杨舍镇)泗港办事处的一家码头企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港政中队联合城区一中队,对企业前期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核查,综合分析该企业的安全环保基础条件与动态管理等情况,最终形成分类分级评定结果。该企业的防尘雾炮和含有生活污水的接收泵都能正常使用,但是生活垃圾的接收设施标牌破损,建议企业更新完善。
此次评级工作围绕码头企业基本情况、安全间距、设施设备工艺控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环保设施落实、行业监管数据等6大类共计30项标准进行评定。评分达到90分以上为A类,75分至90分为B类,60分至75分为C类,60分以下为D类。根据得分情况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同时结合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对不同监管等级的码头企业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措施。
对内河码头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监管,有助于实现对企业全方位差异化动态监管,更好地指导内河码头企业推进安全管理及污染防治工作,提升行业诚信发展意识。截至目前,张家港市59家内河码头企业评级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A类15家,B类28家,较上一年度A类增加10家且无D类码头企业,全市内河码头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水平整体提升。